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中付支付因变造交易等7项违规收到央行百万级罚单。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长银罚字〔2020〕第2号显示,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存在以下7项违法行为:1.特约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2.未按规定对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3.未根据特约商户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等级,定期开展后续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4.为入网时间少于90日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5.单位特约商户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6.变造交易;7.未按要求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和所选择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情况。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其采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9,498.9元,并处15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中付支付时任长沙分公司总经理方卓铭因对为入网时间少于90日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变造交易两项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被央行长沙中心支行警告,处6万元罚款。
去年曾遭央行处罚两次 合计罚款达80万元
据中付支付官网显示,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6,100万元。业务范围涵盖网上支付、预付卡积分支付、银行卡X收单、支付清算、小额代发工资业务以及商户推广等。法定代表人为唐少芬。
据天眼查显示,中付支付现任总经理为罗登峰,上任于2016年12月26日。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一年中付支付就曾多次被央行处罚,合计罚款达80万元。
2019年1月16日,(南银)罚字 〔2019〕第1号显示,中付支付南京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南京分行做出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
2019年3月4日,成银罚字〔2019〕10 号显示,中付支付成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成都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1800.86元,并处 55 万元的罚款。
另外,2019年中付支付还曾因利用虚假商户变造交易等违规行为被银联通报。
屡次因违反银行卡收单规定被罚
同时从此次罚单中可以发现,未按要求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和所选择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情况也是此次中付支付遭处罚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在过去三年间中付支付已经多次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罚。可以说是屡罚不改。
除了2019年3月4日的央行成都分行罚单以外,2018年6月,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同时还被罚款10万元。2017年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就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对中付支付合肥分公司处以6万元处罚;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对中付支付处以12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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