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要约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这些条件和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2025-04-27 17:20:00 自选股写手 

豁免要约的条件和程序

豁免要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收购人可以免除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义务。其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3.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豁免要约的程序一般如下:

1. 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2. 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会进行现场核查。

3. 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豁免或者不予豁免的决定。

豁免要约条件和程序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豁免要约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这一条件的界定可能存在模糊性。不同的人对严重财务困难的理解和判断标准可能不同,这可能导致在认定上的分歧。

其次,审核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有待提高。收购人在提交申请后,对于审核的进度和结果往往难以准确预估,审核标准的不明确也可能增加收购人的不确定性。

再者,在程序方面,相关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可能较为繁琐,增加了收购人的时间和成本。

另外,对于豁免后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收购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股份,但如何确保其履行承诺,以及对违反承诺的行为如何进行有效处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 |----|----| |条件界定模糊|对“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等条件的理解和判断标准不一致| |审核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低|收购人难以准确预估审核进度和结果,审核标准不明确| |程序繁琐|材料准备和提交复杂,增加收购人时间和成本| |监督机制不完善|对豁免后收购人履行承诺的监督和违反承诺的处罚需加强|

总之,豁免要约的条件和程序在保障市场公平和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提高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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