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之后,行业进入了淘汰赛阶段,今年以来,私募行业的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现场检查和自查活动不断,也使得行业加速出清。8月16日,中基协发布一则纪律处分复核决定书,前海长富基金不服中基协的处分结果向协会提出复核申请,据了解,长富基金因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不配合自律检查等被撤销了私募管理人的登记资格。
虚假披露净值不说还不配合检查,长富基金被处分
今年以来,在私募行业“扶优限劣”的背景下,监管机构对于私募行业保持了强监管态势,也使得私募行业加速出清。随着私募现场检查和自律检查活动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私募违规行为被曝光,前海长富基金因虚假披露净值不说还不配合自律检查,导致公司被撤销了管理人资格。8月16日,前海长富基金对于监管机构的处分结果不服,并对于处分结果申请复核,那么结果如何呢?
长富基金因存在多起违规事实,今年1月5日,中基协向前海长富基金下达了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首先是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信息,2020年9月,投资者康某磊就其与长富基金关于长富二号私募基金、长富5号的纠纷申请仲裁,裁决书显示,长富基金总经理王长富通过微信的方式向康某磊披露上述基金的净值,但该净值信息与经托管人复核的基金净值信息不符。基金运作期间,康某磊曾向王长富索要查询案涉基金净值信息的账号及密码,但王长富并未告知康某磊。截至2020年12月,上述基金的单位净值分别为0.0388元,0.0270元,长富基金构成向投资者披露虚假基金信息的行为且情节恶劣。
其次是长富基金不配合自律检查工作,中基协分别于2023年7月21日,7月31日向长富基金发送检查通知,要求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并明确要求申请人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不过截至中基协要求的期限(2023年8月4日),长富基金未提交任何资料。2023年8月21日,长富基金于检查超期后向中基协提交了《前海长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展业计划书》等三份资料,从内容来看,包括长富二号、长富5号、长富3号等相关产品的情况说明。
第三是中基协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电话联系王长富,公司合规负责人胡孙华,其中公司向协会填报的胡孙华手机号码为空号。随后王长富接听了电话并表示,自己本人及胡孙华当时均在公司任职,并且任职信息职务等与协会相关信息一致。不过基于上述违规事实,中基协决定对长富基金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资格的处分。
长富基金不服处分结果申请复核被驳回
对于长富基金被撤销管理人登记资格,公司是一百个不情愿,为此长富基金提交了复核申请书,请求撤销对其作出的纪律处分,其申辩理由是,首先对于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公司的产品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了基金业绩报告,在签订合同之初已经告知了投资者登录协会信息披露系统获取披露数据的方式,投资者可以自行查阅基金净值数据。公司在产品成立之初也在托管人的服务平台创建并激活了投资者账号,该账号可供投资者查询相关数据,已第一时间将账号给到了投资者康某磊。
对于长富基金的申辩意见,中基协的复核意见认为,关于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经核实,长富基金在协会信披系统中未为长富二号,长富5号基金开立对应的投资者账号,投资者无法通过协会信披系统查询基金信息。同时公司也未能提出证据证明其已将该账户的登录方式告知了康某磊,也无证据证明该账户可供投资者查询基金净值的信息。
另外,关于公司不配合自律检查工作,因为前期公司办公室租赁期届满,2023年7月至8月期间,公司为重新租赁办公室花费了时间,出现了工作纰漏以及配合不到位的现象。此外,前期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公司并协商办公室装修结束后现场收集材料,公司将监管部门的现场检与协会的自律检查相混淆,后续公司未能及时联系监管部门,公司以为自律检查工作已结束。中基协认为,对于不配合自律检查工作,公司也对该违规事实予以承认,对于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中基协认为,公司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信息,不配合自律检查的违规事实,足以做出相应的处分,对于长富基金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维持原纪律处分决定书做出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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