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4 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降低 ETF 纳入规模和指数权重占比要求,首次调整名单 7 月 22 日起生效,有望增加北向和南向交易量。
【沪深港通 ETF 标的范围扩大,首次调整名单 7 月 22 日起生效】
6 月 14 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降低沪深港通 ETF 的纳入规模要求及指数权重占比要求,ETF 互联互通扩容有望增加北向和南向交易量。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降低沪深港通 ETF 的纳入规模要求以及下调沪深港通 ETF 的指数权重占比要求。
具体来看,沪深股通方面,ETF 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 60%,且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 60%”。
港股通方面,ETF 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 17 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 5.5 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 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 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沪深港通 ETF 首次调入的考察日均为 6 月 17 日。
沪深港通 ETF 首次调整名单均自 7 月 12 日起生效。其中,沪深股通 ETF 调整名单将于 7 月 12 日由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港股通 ETF 调入名单将于 7 月 12 日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预计自 7 月 22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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