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9月18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创财富”)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由非公司员工参与私募基金募集、退出环节等具体事务办理;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披露季度报告信息,此外,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关联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慧创财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同时指出,黄晓雯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黄晓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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