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家、15%增长、500万平方米产业空间载体!深圳发布最新风投创投行动方案,这些发展目标值得关注

2025-03-12 09:37:30 每日经济新闻 

3月1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

制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到2026年底,经备案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数量突破1万家(只),“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规模以年均15%增长,提供不少于500万平方米产业空间载体和配套设施。

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再提培育耐心资本,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资管机构参与创投;吸引集聚国际资本;用好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创投领域改革成果,提供行业发展最优服务等。据悉,该方案将于2025年3月22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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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了解到,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下称“方案”)。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

从发展目标来看,到2026年底,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双万”格局——万亿级“20+8”产业基金群、经备案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数量突破1万家(只),风投创投基金以IPO(首次公开募股)等形式退出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规模以年均15%增长,持续投入“20+8”产业集群,加快建成香蜜湖、深圳湾、前海湾、光明科学城等风投创投集聚区,提供不少于500万平方米产业空间载体和配套设施。

近年来,深圳多次探索和完善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的方式方法,优化和提升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对于财政资金的管理人来说,如何进一步减轻考核压力,释放更多机构主动性是业界关注的重点。

而在此次方案中,也提及优化提升深圳市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的方向。指出要壮大“20+8”产业集群(包括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基金体系,支持国有企业大胆有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绩效考核与容错免责机制,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富余资金有序进入深圳市风投创投领域。

前不久,深圳市国资委拟筹设规模不少于500亿元的国资基金,提出差异化考核指标,包括免责清单等,将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业内对此表示欢迎,并期待更加“活跃、开放、有层次、结构化、市场化”的基金体系出台。

多个天使投、早期投资主体目标划定,并有税收优惠

长期以来,国有资本、财政资金等备受市场化投资机构关注,也是这些基金公司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组建不同形式和专业领域的国资母基金,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等至关重要。

此次方案再度提及引导风投创投大胆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并支持多元化天使投资、早期投资主体在深圳市集聚发展。

其中包括,要组建河套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和系列专业子基金,组建光明科学城母基金,推动设立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依法依规开展天使投资个人备案,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方案还支持产业链主企业、上市公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积极推动企业风险投资(CVC)、参与上下游协同创新;探索设立面向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推动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符合条件的可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方案还提及多渠道培育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积极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区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基金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推动保险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在深圳市设立千亿级基金群。

方案还指出,要发挥前海、河套政策优势,汇聚国际风投创投机构,做好全国社保基金、国家级基金在深投资服务,鼓励优质风投创投机构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鼓励各区通过增信、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发债融资。

多元化拓宽退出渠道,鼓励并购重组、S基金集聚发展

在退出及服务方面,方案提出,充分发挥深交所、区域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打通创投行业“循环梗阻”。同时,要用好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创投领域改革成果,提供行业发展“最优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被投企业纳入后备上市企业库,用好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通过锁定期“反向挂钩”等安排,鼓励引导风投创投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做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畅通外币基金退出渠道。

支持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合作渠道,对符合挂牌条件的被投企业进行规范培育。争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落地,形成“企业梯度培育+股权融资对接+份额转让退出”的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融资+交易”核心功能,引导国有基金份额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转让,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风投创投行业协同发展。

支持上市公司在深交所试点发行优先股作为并购支付工具。支持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持有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

方案还提出,完善属地私募基金会商服务,用好深圳市私募投资综合化信息服务平台,新设立(迁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私募基金可通过平台上传申请材料,相关流程可随时随地线上查询办理等内容。

据悉,本措施自2025年3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3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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