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谭新华违规炒股:罚没超百万

2024-12-06 20:27:45 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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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两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案例曝光】 12 月 6 日消息,券商经纪业务违规展业现象频现,今日又有两起典型案例。 广东证监局披露,从业人员王某存在违规行为。其一,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某基金账户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熊某”万联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同期或稍晚于某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 54 只,趋同交易金额 2873.42 万元,盈利 22.58 万元。其二,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期间,扣除前述趋同交易和反向交易金额后,王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使用“熊某”相关账户持有、买卖证券,累计买入金额 1.55 亿元,卖出金额 1.56 亿元,盈利 18.84 万元。广东证监局对其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2.58 万元,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对其违规持有、买卖证券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18.84 万元,并处以 18 万元罚款。综上,对王某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41.42 万元,并合计处以 98 万元罚款。 同在 12 月 6 日,重庆证监局也披露一则罚单。原中银证券投顾谭新华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在 2018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期间,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私下接受李某财委托,使用其账户买卖证券,收取 16.99 万元;2020 年至 2023 年 3 月私下接受文某委托,使用其账户买卖证券,收取 4700 元。重庆证监局对谭新华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7.46 万元,并处以罚款 34.92 万元,罚没合计 52.38 万元。 今日两例违规行为在经纪业务中较为隐秘且难以发现。就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接受委托炒股,《证券法》有明确规定,年内已有百余张此类罚单,监管自今年初开展相关行动,着力整治这一现象,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持续净化行业生态等安排方向。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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