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内消息确认,已有部分央企系公募基金公司启动退薪工作,要求自2022年起年收入超出标准的退薪,超过标准线的人群,以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为主。多位业内人士透露,上述标准线在300万元左右,与之前网传聊天截图相差不大。
而这场关于“公募退薪风波”的“辟谣反转再反转”戏码,最终还是迎来了尾声。
在让子弹飞了一个月以后,实锤了。
这一个月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今天,就让我们来好好梳理一下,这场“遮遮掩掩”的公募退薪事件。
阶段一:谣言四起
2024年4月11日。当时一则“基金、券商限薪已经开始。上限300万,博时基金,招商证券(600999)已经正式发文”在业内广为流传开,有业内人士称传闻中的限薪300万是总包,包括底薪、年终奖等,是针对行业内所有人。对此曾有公募人士表示关于基金、券商限薪已经开始的消息确有听说,而且上海有头部公司已经接到,但深圳还没有听说。但其强调,目前听到的方案有很多种,但限薪范围大同小异,“差不多都是在300万-400万之间。”彼时,虽然没有一家基金和券商公开证实相关传闻,但是包含基金、券商在内的金融圈降薪已经是既成事实。
2024年6月7日,一则关于“公募基金300万以上年薪将要求退还”的消息刷爆金融圈。传闻有鼻子有眼的写到“马上要出文件,估计一批人要卖房子退钱了”。对此,有媒体机构第一时间采访了公募内部人士,部分工作人员表示退薪传闻是真的,其称年薪300万以上进行追溯、要求全退的消息是真的,“据说已经离职的人也要退,但可能不是强制性的,只是通知要退款,追溯时间和范围也不太清楚”。不过有部分公募人士表示上述传言不实,目前没有收到监管层出台的类似规定
阶段二:媒体辟谣
在6月7日小作文出现之后,关于公募基金降薪、限薪、退薪的焦点全部被吸引到了最引人眼球的“退薪”上来。毕竟,上班赚钱大家都熟悉,但上班退钱还是挺新鲜的,公募基金经理们之前成百上千万的年薪听上去风光无限,可几年过去了,让他们一口气吐出来,这真的合理吗?
不少人对此都提出了质疑,在我们的公众号的相关文章“要动真格了?基金经理哭晕在厕所,超100人选择离职”下面,也有读者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疑惑。“看到了好几篇这个传言了,我也觉得亏那么多基金经理旱涝保收拿那么多不应该。可既然之前薪酬体系约定了,就应该按照契约协议执行。每一篇文章都说真要让基金经理退钱了,但没有一篇文章说依据什么退钱。假若有这么个政策,依据的法理是什么,不然今天可以让基金经理退钱,那明天能让企业家追溯罚钱,后天让我们再缴钱吗?”
而小作文本身,似乎也真的就如大家“感觉不对劲”那样,被“辟谣”了。上海证券报记者向监管人士及北上广多家基金公司求证,监管人士表示,上述传闻不实,并无相关文件公布。多家大中型基金公司相关人士也证实,近期并未收到相关文件或者监管窗口指导,纯属谣言。
“完全没听到这个说法,一听就是假的。”北京一家大型公募相关人士如是说。还有不少基金经理在采访中表示,自己根本拿不到一年300万元的薪酬,“感谢公司用这种方式保护了自己”。也有基金业内人士表示,可能有些公司内部有“要求业绩不佳的基金经理退回往年薪酬”的一些说法,但如传言所说,要以“出文件”的方式在整个行业范畴内“一刀切”地要求基金经理退薪可能性不大。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募“退薪”的可操作性高吗?当时记者采访的律师表示,“要看具体的退薪操作的规定以及各方的约定。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薪资发多了要求退回,也并无不妥,具体还需要看更多的细节。”至于是退劳动合同明文规定、白纸黑字写好数字的基本薪水,还是根据一定条件、上下浮动的绩效奖金?上述律师则称,“基本薪资退的可能性不大。”
阶段三:靴子落地
6月26日,据财联社报道,央企旗下公募基金开始实施限薪措施,自2022年起超出标准的退薪工作已启动,首笔退薪于6月28日前上交,8月中旬全部完成退款。Wind数据显示,属于中央国有企业背景的基金管理人共有20家,其中包括11家券商系、5家信托系、3家其他系和1家银行系。一位接近退薪所涉基金公司的人士告诉媒体,所涉基金公司的退薪标准线为299万元,即超过300万元的部分需要退还,300万元为其此前递交的限薪方案上限。
被追回薪资的对象以基金经理和公司高管为主,前者的规模与业绩公开可见,后者则更为隐蔽。“管理规模越大的,退薪也越多,例如投资总监。退钱是主流选择,也存在因不愿退还而离职的情况,其管理规模还较大。”上述人士说道。从业内求证结果看,此轮退薪除上述央企集团外,尚未波及其他非央企公募。
在公募基金业,退薪是否有所依据?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孙敬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于2022年之后的薪酬,主要依据中国证监会2022年《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22年《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上述文件规定,基金公司应当在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中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
“这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将部门规章与行业规范通过民主程序与公示告知,内化为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条款,比如相应管理办法、惩处规则或标准等。”孙敬解释道,“基本流程则是,在劳动者出现触发相应条款的情形下,及时查处,固定证据,作出处理,并通知劳动者本人,听其申辩,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对于基金行业2022年之前的薪酬追索,在劳动者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情形,且未内化为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薪酬追索则缺乏相应依据。”
阶段三:谣言再起
在金融圈退薪传闻闹的沸沸扬扬之际,一张关于“退薪贷”的截图又刷爆金融圈,甚至还牵扯券商大佬。所谓的“退薪贷”是指金融从业者为了偿还之前要求退还的薪金而向银行贷款的一种假设性金融产品。网传这一概念最初源于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某次讲课中的提及。
但是,李迅雷在朋友圈否认了这一说法:“稍有金融常识的人就能知道,这叫什么金融创新,监管能批吗?同时也强烈谴责为了蹭流量而胡编乱造的某些无良自媒体。”
总结:
退薪事件从4月11日的风闻,到6月7日的煞有介事广为传播,到随后各方金融机构媒体的辟谣,到最终6月28日央企公募退薪的落地,再转到新的谣言产生。这个过程我们不难看出,行业的寒气是如何一点点弥漫开来的,也不难看出所谓的“谣言”是如何一步步落地成真的。
回过头去,当时6月7日的退薪真的是谣言吗?所谓的辟谣,到底是说“并非从2019年追缴”还是“退薪并不存在”呢?那么再进一步,现在的退薪贷不存在,是“监管不批准”还是“银行没有贷款的打算呢”?一系列的空穴来风,恐怕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只能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希望金融圈的同行们,还是多想想让老百姓(603883)财富保值增值的事情吧。
当初基金赚钱的时候可没人提“限薪”“退薪”的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