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迎来强监管。
4月11日,青海证监局称,要意识到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问题的严重性,构筑“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记者梳理发现,近期,证监会、中证协、地方证监局等都释放出了明确信号,严查严打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
比如,中证协称,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在文化建设评估中要扣分。河北证监局称,要防范和严厉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天津证监局称,坚决遏制从业人员炒股违规行为。
证监会称,制定从严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专项整治方案。
青海证监局:再次强调违规炒股的严重性
4月11日,青海证监局发布消息《青海局召开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消息称,4月8日,青海局召开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局机构处再次强调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问题的严重性。
会议强调,经营机构要深刻意识到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问题的严重性,积极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要求,进一步防范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构筑“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要从健全内部制度、强化人员管理,加强监测检查、落实从严问责等方面严抓共管,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证券人才队伍。
会议通报了系统各派出机构针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违规借用证券账户、从业人员违规出借从业资质等问题采取的处罚和措施,并就2023年辖区分支机构现场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督促各机构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专业服务水平。
中证协:违规炒股在文化建设中要扣分
4月9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为做好2023年券商文化建设评估工作,中证协结合行业意见建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行业文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上一年度实践评估情况,进一步明确实践评估指标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涉及多方面内容的调整。
其中,在合规管理重点关注事项中,本次调整新增了要求,即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因存在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情形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应当在自评时扣分。
河北证监局:防范和严厉打击违规炒股
4月1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了《河北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2024年第1期)。通讯在风险警示栏目专门提到了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违规风险。近日,证监会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某券商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证券法的基本要求,近年来,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2019年至2023年,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通讯称,证券经营机构是从业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承担对从业人员教育、管理、问责的第一责任,各机构应切实强化内控管理,防范和严厉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
天津证监局:坚决遏制炒股违规行为
3月29日,天津证监局发布消息称,召开了2024年辖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强化人员管理,坚决遏制从业人员炒股违规行为。各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范,制定有效的事前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坚决承担从业人员教育、管理、问责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查,构建有力的技术保障。要加大内部警示教育宣传和合规培训力度,从严追究违规员工的个人责任和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证监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月8日,证监会在《坚持“零容忍”执法,集中处理多名从业人员违法炒股》中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系统思维、举一反三,持续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协同行业协会持续深入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落实全员合规管理,实现对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一体化垂直管理,各证监局将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完善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规则,督促机构健全投资申报、审查、监控、惩戒等内控制度,完善投资行为管理机制,进一步堵塞证券从业人员监管制度及执行中的漏洞。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管控不力的机构从严问责,对违规人员强化立体化惩戒体系,构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加强违规行为的通报警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三是持续净化行业生态。坚持“两个结合”,深入开展行业文化建设综合治理,督促机构切实做到“不逾越底线、不唯利是图、不急功近利、不脱实向虚、不胡作非为”,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操守准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加快形成从业人员管理“严”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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