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机构监管通报下发:剑指风格漂移等问题

2022-05-16 04:38:38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叶 峰

近日,监管部门下发新一期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通报在于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主要聚焦优化公募基金注册机制,将在基金产品注册中依法区分实施鼓励性、审慎性和限制性措施。其中对存在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注册期限内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这6种情形包括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赎旧买新、产品开发能力弱等问题。

优化公募基金注册机制

不久前,监管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对公募行业的发展提出了多项非常详细的意见。

近日,记者注意到,在监管部门下发的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主要就是围绕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而展开,聚焦优化公募基金注册机制。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在《通报》中表示,2019年10月全面实施公募基金常规产品分类注册机制以来,基金注册便利度大幅提升,但与此同时,公募基金行业量与质不平衡的问题逐步显现,部分公司存在专业能力适配性不够、投资者服务能力不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不牢等问题,赎旧买新、换手率高、风格漂移、业绩分化、募集失败、迷你基金数量较多等现象比较突出。

按照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工作思路,在现行分类注册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考核指标,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强化产品注册与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机构风险画像的联动机制,并在基金产品注册中依法区分实施鼓励性、审慎性和限制性措施。

记者还注意到,《通报》也提到了鼓励优质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其中在鼓励优质产品供给方面,《通报》表示,鼓励基金管理人守正创新,开发具有封闭锁定期产品、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产品、合理让利型产品,紧紧围绕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理财需求、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开展产品创新。

此外,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同时表示:“将持续提升常规产品注册效率,并按照公募基金创新产品注册工作流程,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产品创新方案加快评估论证,对能切实发挥公募基金功能作用、无法规障碍、风险可控、投资者保护有效的产品加快注册试点,对试点效果良好的产品加快试点转常规。”

6种情形采取审慎性措施

先从鼓励性措施来看,《通报》中指出,对符合下列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采取创新产品或业务优先试点等鼓励性措施:一是管理能力强,管理基金产品中长期业绩较好,管理规模来自持续营销比例高;二是服务投资者能力强,投资者基金产品持有期限较长、主动采取优化费率设计让利投资者等方式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三是管理能力与规模适配意识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适配管理规模;四是创新能力强,创新产品参与度高,试点产品运作稳健且市场效果好;五是合规风控能力强,业务发展良好且长期未发生风险事件或收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六是社会责任感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压舱石”的功能作用。

再从审慎性措施来看,《通报》指出,对存在下列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注册期限内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一是管理能力弱,产品中长期业绩持续表现差,投资运作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二是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三是定价能力弱,新股发行报价明显不合理;四是服务投资者能力弱,“赎旧买新”等问题突出;五是产品开发能力弱,迷你基金、基金清盘、募集失败、已批未募产品变更注册数量较多;六是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弱,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社会道德,损害行业形象。

另外,从限制性措施来看,《通报》进一步指出,对存在下列3类问题的基金管理人依法采取取消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全部或部分产品暂停受理、已受理产品暂缓注册等限制性措施:一是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侦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二是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存在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三是最近一年内提交的基金注册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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