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合作新模式解读:下一站在哪里?

2020-06-27 12:00:00 和讯名家 

发布机构:普益标准?诠资管研究中心

一、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的背景与现状

我国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是一个不断纵深发展的过程。最初,由于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银行仅参与基金的托管、清算和代销。随着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发展,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融合不断加深,交叉性金融业务不断出现。在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的过程中,银行和基金公司优势互补的特征十分明显,双方的合作愈发广泛和深入,在资产管理、金融市场业务等多方面都有进一步合作的空间。

二、当前债市起伏下,银基合作的新趋势

今年4月底以来,在利率债供给释放、宽货币、宽信用及金融市场通胀预期结构性回升等多因素作用下,债券市场持续调整。债券市场近期的持续波动直接导致银行纯债基金理财产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撤,目前有多家银行理财公司的20余只产品最新份额净值低于1,其中绝大多数为成立不久的固收类理财。

此外,债券违约性事件不断增加。数据显示,截至6月15日债券市场有61只债券违约,涉及金额763.77亿元,同比上升53%左右。受疫情和宏观经济下滑影响,部分公司偿债压力进一步增大。在这种背景下,以纯债投资为底层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已无法满足客户投资需求。因此,银行理财产品从传统纯债投资向“固收+”配置的投资思路逐步走热。

“固收+”策略指的是在固收打底的基础上,将底层资产适当配置一些股票、股权、可转债、基金、金融衍生品等风险类资产,兼顾低波动率和弹性收益,更能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这种“固收+”产品更加考验产品设计、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能力,对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来说并非其所长,需要跟基金公司进行深度优势互补的合作。在此背景下,银行与基金公司的合作有了进一步增强的新趋势。

传统的银基合作模式包括代销、托管和负债业务(主要以货币基金存款为主)。随着客户需求的多样化,银基合作进入2.0模式:越来越多的银行采取委外方式定制公募基金,由外部机构管理人按照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主动管理。一方面,这种委外模式可以帮助银行通过公募基金产品节税,利用基金分红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实现投资证券收益的合理避税。另一方面,公募基金的优势在于属于标准化资产,不占用银行非标投资的额度,在债券投资杠杆比例上也有更加宽松的空间,收益的弹性空间更大。

资管新规之后,银行的通道业务受到限制,但委外业务影响并不大,只需要改变合约内容以符合新规要求即可(包括资产配置要求,收益分成等条款内容),银基合作空间仍然十分广阔,且深度和黏度会进一步增加。银行的传统强项在于固收投资、客户优势和渠道优势,短板是风险资产的主动投研能力。基金公司有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和投研团队,在权益市场具有持续沉淀和积累。双方在“固收+”产品上可以优势互补,银行在把握好绝对收益的特性上,通过委外投资风险资产的方式增厚产品收益。

委外合作模式中,银行会根据客户需求、客群特征、自身产品销售的风格,通过评估系统对基金公司和产品进行评估,筛选出他们需要深度合作的基金公司来重点合作,更多采用FOF(基金中的基金)/MOM(管理人中的管理人)的模式。

例如,建信理财近期发布的睿福稳健FOF产品,通过委外模式将资金委托给汇添富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兴全基金、广发基金、泰康资管等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该产品主要投资标的为基金,包括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商品基金、QDII 基金等;资产比例方面,现金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为 80%-100%,其他资产配置比例为 0%-20%,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提升业绩弹性空间。

同时,随着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扩容,试点机构可以在公募基金领域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这也催生出更多银行与基金的合作机会。如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正在与睿远基金开展合作,私人银行客户可以全权委托投资顾问服务方式投资睿远基金专户管理的基金。

此外,由于新规将创投基金、产业基金排除在外,因此银基在这方面的合作并未受新规影响。银行可以通过信贷投放、设计理财产品或私人银行业务参与产业基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直接发起产业基金、为需要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产业基金提供咨询顾问服务、采取集团化模式投贷联动等多种方式参与到产业基金中。

三、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展望

随着资管新规规定的规范期限的来临和银行理财规模的迅速扩大,银基未来合作空间巨大。在大资管时代,银基双方在客户资源、渠道资源、资产配置、金融科技等多方面进行相互赋能,双方深化合作是大趋势。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双方的竞合关系也会更加复杂。理财子公司会延续银行的传统优势,做强“固收+”与基金公司形成差异化竞争,在权益类资产投研与配置上与基金公司形成合力。未来,市场中还会涌现出更多的银基跨界合作案例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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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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