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公诉!这家私募彻底凉了:法人代表从希腊引渡回国!

2020-04-11 13:59:42 和讯名家 
  中国基金报记者 高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非法吸存的“伪私募”正在付出代价。

  曾经涉及4亿私募爆雷、责任人逃亡过往的新华财富及其责任人已经被提起公诉。另有三名直接负责人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深圳证监局提示,私募从业者要增强合规意思,投资者也要注意5大事项谨防上当。

  涉案或新华财富和直接负责人

  郑某被公诉

  4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的一则风险警示显示,新华财富及其主管人员郑某已经被提起公诉,这起持续近4年的私募爆雷案件随着法律程序的进行,真相也在不断曝光。

  风险警示中提到,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财富)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面提到的郑某,大概率是2019年5月刚从希腊引渡回国的新华财富前法定代表人郑孝和。

  根据此前警方通报,自2017年9月开始,相继有群众向广州天河警方报案,反映在辖区内新华财富公司购买的基金产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怀疑被骗。

  2017年8月,郑某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潜逃境外。

  广州警方依法对新华财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郑某和批准逮捕。应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申请,2018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郑某和发布红色通报。直到2019年5月广东警方将其从希腊引渡回国。

  在2019年6月,深圳监管局就对新华财富郑孝和公开谴责。深圳监管局发文称2014年至2016年,郑孝和担任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产品的成立募集、运作管理中存在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郑孝和作为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我局对郑孝和予以公开谴责。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人已被判刑

  公开信息显示,新华财富其他直接负责人已经遭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期,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新华财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熊某、贾某、曹某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查明,熊某等三人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公开宣传推介其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及保本保息,据此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相关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熊某等三人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显示,新华财富成立于2013年12月,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法定达标人为郑孝和,备案产品有14只。

  根据界面新闻此前的调查,新华财富掘金掘金1号、2号、3号在2015年底陆续到期,全部无法兑付本息。掘金5号2016年6月到期,其借款公司深陷多起融资兑付违约,涉及到的金额超过了3.5亿元。

  

投资者要识别“伪私募”

投资者要识别“伪私募”

  五大注意事项防上当

  新华财富、中金国瑞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让投资者“血本无归”,自己也为此付出代价。

  深圳证监局提醒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以短信、微信、电话、互联网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私募基金名义兜售“明股实债”“明基实贷”等性质的产品,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得以私募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已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并及时整改到位,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同时,深圳证监局也提醒广大投资者,私募基金只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公开方式进行宣传推介,要对通过短信、微信、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宣传推介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持牌金融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址www.amac.org.cn)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私募基金实施登记备案管理不构成对其持续合规状况和专业投资能力的认可;请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审慎判断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及专业水平,尽可能选择自身了解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擦亮眼睛识别各类“伪私募”,不受保本保底和高收益承诺等噱头所诱惑,主动避开“凑单”“拼单”等各类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基金报。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