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
    方式二: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2年8月5日。[了解详情]

导读:我国基金业快速发展壮大,投资群体、经营规范等均发生显著变化,有必要对已实施的《基金法》进行修订。[评论]

证监会:将抓紧制定新基金法规章

    新基金法必将增强行业的公信力和市场的吸引力,促进培育养成专业、长期、理性的投资文化,对于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详细]

基金法获人大通过 私募监管首次入法

   此举将有效促进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规范发展,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丰富居民投资渠道。[详细]

修订要闻

和讯调查

1.你了解基金法吗
了解
大概了解
完全不了解
2.你对基金法修改的态度是
支持
无所谓
反对
3.你最关注基金法哪个方面的修改
杜绝老鼠仓问题
私募纳入监管
股东关联交易
  

专题制作

公募或新增两种组织形式
公募或新增两种组织形式
     将于近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草案看点主要在于对私募基金作出专门规定和公募基金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等方面,公募基金或在契约型的基础上补充两种新的形式理事会型和无限责任型。
     草案对公募基金组织形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创新,即在契约型的基础上补充两种新的形式理事会型和无限责任型。草案还对公募基金估值、销售、登记、咨询等方面作了修改补充。 [详细]
《基金法》修订“一松一紧”
一松:放松管制鼓励基金业创新

一松:放松管制鼓励基金业创新

    备受业界诟病的基金产品审批制在此次修法中得以改进,成为最为明确的放松管制的信号。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法首次明确基金公司可以推行股权激励机制。草案新增条款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详细]

一紧: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一紧: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基金监管,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将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从事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规定。草案同时还在新增条款中明确列出了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惩罚措施和处罚金额。[详细]

《基金法》修订草案三大看点


私募基金有望获准发行公募产品


    权威人士日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此次基金法修订草案将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经过批准后发行公募产品。在适用范围上,投资二级市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私募基金将被纳入监管,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私募基金则未被纳入。[详细]


放松基金行业管制


   在基金行业发展初期,为保证稳起步、规范发展,《基金法》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预计此次修订将从基本法律体系层面放松行业管制,给予基金行业自主发展、业务创新的空间。[详细]


强化监管措施 保护持有人利益

    近年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一直是证监部门规范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基础思路,当前基金业生态发生众多变化,预计此次修法将在原《基金法》基础上,针对这些变化新增部分条款,以强化监管、保护持有人的利益。[详细]

《基金法》的风雨历程
时间
事件
1997年11月15日
国务院证券委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3月30日
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了投资基金法起草组成立大会
2002年8月23日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2003年6月18日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提交二审
2003年10月28日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终获通过
2004年6月1日
《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
2008年3月10日

向人大提交基金法修订议案

2009年3月6日
基金法修改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2009年7月14日
全国人大财经委组建基金法修改小组,起草组开始调研工作
2010年12月16日
新基金法(修订草案)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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