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鲸财富:4次遭罚,36万元罚款及21万元倪心刚罚款

2024-09-22 20:51:4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巨鲸财富及实控人倪心刚因未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挪用基金财产、未按合同约定披露信息等违规行为,被浙江监管局罚款共计57万元。这是巨鲸财富及倪心刚第4次遭罚,此前已多次因类似问题受处罚。

快讯正文

【巨鲸财富及其实控人倪心刚再次因违规行为被浙江监管局处罚】 巨鲸财富及其法定代表人倪心刚近日再次遭遇浙江监管局的处罚,这已是他们第四次同时被罚。此前,他们还曾受到中基协的处罚。 浙江监管局披露,巨鲸财富作为湖州鲸恩、湖州鲸琮、湖州鲸德、湖州俊宇、湖州鲸琰五家私募的实际管理人,存在三大违规行为:未为这些私募办理备案手续、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按合同约定披露信息。 倪心刚作为巨鲸财富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巨鲸财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万元罚款;对倪心刚给予警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 巨鲸财富和倪心刚曾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理由是部分违规行为发生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之前。但浙江监管局认为,这些违规行为持续到新条例施行后,因此仍适用新条例进行处罚。 这并非巨鲸财富首次遭遇处罚。去年,巨鲸财富、巨鲸资产和巨鲸道胜组成的“巨鲸系”就曾相继受到中基协和浙江监管局的处罚。中基协暂停受理这三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半年或一年,倪心刚也被“拉黑”一年。 浙江监管局去年的罚单显示,巨鲸财富存在高达8类违规行为,包括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推介私募基金、未对不同私募基金单独建账等。巨鲸道胜和巨鲸资产也分别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 作为“巨鲸系”的实控人,倪心刚对这些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浙江监管局已多次对“巨鲸系”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等措施,并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中基协还特别提示,巨鲸财富等私募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高管人员无证券投资基金等情形,并提醒关注相关机构的整改情况。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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