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光伏行业在“反内卷”政策持续推进、太空光伏前景广阔、地缘局势强化能源安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市场关注度再度提升。从供给侧出清到新需求催化,光伏行业是否正在从“周期修复”走向“逻辑升级”?

光伏“反内卷”政策成效显现
工信部明确2026年是光伏行业治理的攻坚之年,强调“治理行业内卷”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塑造下一代技术竞争优势,破解行业内卷困局。
业内人士称,多部委联合构建“反内卷”工作机制,目前看“反内卷”工作已初见成效。
首先,从行业内部看,共识初步形成,多数企业开始摒弃单纯的价格战,转向技术创新与价值创造。
其次,行业的产能扩张得到一定遏制,过度招商引资的情况被逐步规范,低水平落后产能正在出清,产业链各环节的价格趋于理性。
此外,行业自律初步形成,过度竞争的局面得到改善,市场化整合开始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意愿增强,在技术研发、供应链布局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
太空光伏打开市场需求空间
太空光伏原指将光伏发电系统部署于太空环境,如卫星、空间站等航天器等所使用的光伏技术,其核心应用是为航天器自身供电,未来亦可拓展其他用途。近年来,在国际电信联盟(ITU)“先占先得”规则下,各国都必须在2030年前完成批量部署,卫星数量指数级上升,低轨星座卫星进入“千颗-万颗”级别。
机构表示,一方面,AI巨头群雄逐鹿,“算力上天”已成共识,太空光伏作为主要供能形式有望深度受益,预计未来有望为光伏设备累计带来千亿级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中国头部光伏设备厂商具备极强的高效迭代和快速响应能力,有望跻身SpaceX等相关设备供应链,并收获高额订单,打开全新成长空间。此外,太空光伏设备或具备明显通胀效应,价值量或将实现跃迁式提升。
地缘扰动强化能源安全,光伏“替代逻辑”再度升温
此外,近期中东局势扰动加剧,能源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焦点。在传统能源高度依赖区域供给的背景下,石油、天然气价格及供应的不确定性上升,推动各国加速寻找更具确定性的能源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光伏的战略价值正在被重新定价。

在行业基本面逐步改善、长期逻辑持续强化的背景下,光伏板块的配置价值或逐渐显现。对于看好光伏产业发展前景的投资者而言,银华基金旗下的光伏ETF银华(516880)及其联接基金(A类:012928;C类:012929),提供了一键关注光伏行业龙头的便捷工具,或可助力分享新能源革命红利。
风险提示:
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费率情况
1、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2、赎回费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5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5、基金运作综合费用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为0.6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其他费用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费率来源:《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截至2026.2.13
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费率情况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所示:当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100万元,申购费率为1.20%;当100万元≤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300万元,申购费率为1.00%;当300万元≤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500万元,申购费率为0.60%;当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500万元,申购费率按笔收取,1,000元/笔。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等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的长短分档,具体如下:当持有期限(Y)<7日,赎回费率为1.50%;当7日≤持有期限(Y)<30日,赎回费率为0.75%;当30日≤持有期限(Y)<365日,赎回费率为0.50%;当365日≤持有期限(Y)<730日,赎回费率为0.30%;当持有期限(Y)≥730日,赎回费率为0。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1.50%,具体如下所示:当持有期限(Y)<7日,赎回费率为1.50%;当持有期限(Y)≥7日,赎回费率为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5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E取0。
4、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年费率计提。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相应年费率计提。
6、基金运作综合费用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A类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为0.74%;C类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为0.9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其他费用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费率来源:《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截至2025.3.28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请投资者关注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ET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特有风险。联接基金投资于标的ETF,请投资者关注联接基金跟踪偏离风险、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其他投资于目标ETF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等联接基金投资的特有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本基金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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