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为(2021)粤03执2762号,执行标的39407352元,执行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信基金对此表示,该事件中金信基金显示为执行人是因为金信基金代表所管理的专户产品履行法律程序。该专户产品成立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前,为“通道型产品”。该产品的基金资产与金信基金自有资金之间按照法律法规有效隔离,不存在金信基金财产被执行的情况,该事件对金信基金的自有资产与公司经营未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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