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示表,钱袋宝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因4项违法行为遭罚款26万人民币,同时时任呼和浩特分公司总经理王慧颖被罚款1万元。
蒙银罚字(2020)第4号、第5号显示,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单位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未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未完整留存受益所有人核实资料四项违法行为被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罚款26万;钱袋宝支付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总经理因对违法行为未完整留存受益所有人核实资料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钱袋宝支付官网显示,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是美团点评全资控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服务于美团点评自身业务及其合作伙伴提供支付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服务。
公开资料显示,钱袋宝支付成立于2008年11月,是国内首批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之一。从央行披露信息来看,钱袋宝支付牌照许可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首次许可日期为2011年5月3日,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
值得注意的是,钱袋宝支付近5年来已被罚多次,合计遭罚款53万元。
2016年10月,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钱袋宝支付被央行营业管理部罚款12万;时隔半年后的2017年4月,钱袋宝支付太原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罚款5万元;随后在2018年6月,钱袋宝支付武汉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武汉分行警告;2019年1月,央行西宁中心支行公告显示,钱袋宝支付西宁分公司同样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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