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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数据:截止2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380家

2019-03-20 17:55:00 和讯名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2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380家,较上月存量机构减少78家,环比下降0.32%;已备案私募基金75222只,较上月增加44只,环比增长0.06%;管理基金规模12.77万亿元[1],较上月增加319.70亿元,环比增长0.25%。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4.29万人,较上月减少1470人,环比下降0.60%。

  自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上线以来,协会在新系统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9583家[2],平均办理时间33.26个工作日[3];协会在新系统备案私募基金46233只[4],平均办理时间5.96个工作日[5]。

  2019年2月在AMBERS系统新注册账号的机构142家,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85家,申请过程中放弃登记的机构50家,办理通过机构79家,协会平均办理时间54.93个工作日,平均退回补正次数2.33次;当月在AMBERS系统备案通过私募基金794只,协会平均办理时间8.42个工作日,平均退回补正次数1.74次。(注:因恰逢春节假期,为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协会于2019年2月1日17:00至2月11日8:30对AMBERS系统进行运营维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与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协会平均办理时间均未剔除相关时长。)

  截至2019年2月底,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协会已将147家不予登记申请机构及所涉118家律师事务所、261名律师对外进行了公示,其中,2019年2月新增不予登记申请机构4家,所涉律师事务所4家、律师8人。

  根据协会2018年12月发布的更新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机构出现两项及以上中止办理情形的,协会将中止办理该类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6个月。截至2019年2月底,协会已中止办理75家相关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其中,2019年2月中止办理24家相关机构的申请。

  二、不同机构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同基金类型私募基金相关情况

  截至2019年2月底,已登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965 家,较上月减少32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647 家,较上月减少38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765家,较上月减少11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3家,较上月增加3家[6]。

  截至2019年2月底,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5859只,基金规模2.12万亿元,较上月减少105.41亿元,减少0.5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7481只,基金规模7.88万亿元,较上月增加332.98亿元,增长0.42%;创业投资基金6758只,基金规模0.93万亿元,较上月增加155.47亿元,增长1.69%;其他私募投资基金5124只,基金规模1.85万亿元,较上月减少63.35亿元,减少0.34%[7]。

  截至2019年2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从注册地分布来看(按36个辖区),集中在上海、深圳、北京、浙江(除宁波)、广东(除深圳),总计占比达71.65%,略低于1月份的71.67%。其中,上海4772家、深圳4588家、北京4360家、浙江(除宁波)2073家、广东(除深圳)1676家,数量占比分别为19.57%、18.82%、17.88%、8.50%、6.87%。

  本月新登记7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北京、宁波、江苏、上海和浙江(除宁波),数量分别为17家、12家、7家、6家和6家,占本月新登记管理人总数的60.76%。

  三、合伙型、公司型私募基金地域分布情况

  截至2019年2月底,已备案合伙型、公司型私募基金数量从注册地分布来看(按36个辖区),集中在浙江(除宁波)、深圳、宁波、上海和江苏,总计占比达54.23%。其中,浙江(除宁波)3640只、深圳3276只、宁波2969只、上海2601只、江苏2549只,数量占比分别为13.13%、11.82%、10.71%、9.38%、9.19%。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规模情况

  截至2019年2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规模在100亿元及以上的有240家,管理基金规模在50亿—100亿元的276家,管理基金规模在20亿—50亿元的667家,管理基金规模在10亿—20亿元的835家,管理基金规模在5亿—10亿元的1151家,管理基金规模在1亿—5亿元的4290家,管理基金规模在0.5亿—1亿元的2275家。截至2019年2月底,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管理规模的共21388家,平均管理基金规模5.97亿元。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月报所提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数量及规模相关数据,为正在运作的基金数量及基金规模,不包含已清盘的基金数量及规模。关于管理基金规模,以相关基金填报的运行表中期末净资产为准,其中,如相关基金新设立,且暂未更新运行表,以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2]该数据包含截至2019年2月底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

  [3]本文提到的协会平均办理时间相关数据已剔除每周六和周日,但未根据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安排进行调整。

  [4]该数据包含截至2019年2月底已清算私募基金。

  [5]本文提到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平均办理时间、平均退回补正次数相关统计不包含自2018年4月份以来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管产品备案模块备案的聘请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投资顾问的相关产品。

  [6] 2018年8月29日,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机构确有开展跨资产类别配置的投资业务需求的,自2018年9月10日起,可以通过AMBERS系统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成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2019年2月,协会登记通过1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2家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变更为资产配置机构类型”申请模块变更自身机构类型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

  [7]本文提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均包含相应FOF基金,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含自主发行类及顾问管理类。

  文章来源:一起学私募综合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一起学私募。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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