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老鼠仓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家资金。老鼠仓就是一种财富转移的方式,本质上与贪污、盗窃没有区别。在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对基金公司内部披露信息,获取不义之财等交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此外个人信息被随意披露,传销中拉人头等谋利行为都在修法中有新的规定。[详细]

导读:“老鼠仓”是整个公募基金业,乃至私募基金业所无法逃避的“痼疾”,而监管层也一直在严防死守。[评论][微博互动]

    上海法院网显示,原定3月29日于上海市浦东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李旭利案件取消,而新的庭审时间在信息中并未公布。[详细]

    备受关注的李旭利案再度延期。上海法院网最新消息显示,该案将于3月29日下午13点45分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为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案由为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详细]

事件聚焦

和讯调查

1.您对基金“老鼠仓”的态度是
高兴
厌恶
无所谓
2.您认为监管层能否控制住“老鼠仓”
出台措施,一定能控制住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难控制住
不好说
3.“老鼠仓”是否成为您选择基金考量
是的,不买有“老鼠仓”公司基金
无所谓
不会,“老鼠仓”不影响我买基金
  

专题制作

和讯基金

监管层“治鼠”措施
老鼠仓堵不如疏 新《基金法》彩排亮点多
  公募基金认为,允许从业人员炒股既可以提高基金经理的责任心,同舟共济买股票,在严格的申报、审查制度下正当买股票也能抵御不正当利益的诱惑,新规可以改善老鼠仓和利益输送等不良现象[详细]
基金经理“老鼠仓”待究刑责
  证监会近年来加大了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并加强对基金的监管。此前证监会打击老鼠仓只能处以行政处罚,但《刑法修正案(七)》施行后,就可以对涉嫌的基金经理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市场监管风暴再度加大 证监会四招严打老鼠仓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对于内幕交易、“老鼠仓”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加大查办力度。不断完善证券处罚体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是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将推出四大举措[详细]
基金员工亲属炒股得申报 新规剑指亲属“老鼠仓”
  监管层下发《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亲属只能在基金公司“指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户,并且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前须先向公司申报,经过审查后可在批准当天买卖。[详细]
“老鼠仓”事件回放

韩刚

长城基金经理韩刚涉老鼠仓
  韩刚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深圳证监局立即启动稽查提前介入程序,随后正式立案稽查。韩刚在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9月22日担任长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该基金净值增长50.9%。[详细]
  证监会处罚韩刚面临5年牢狱  

涂强

景顺长城基金经理涂强涉老鼠仓
  涂强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深圳证监局立即启动稽查提前介入程序,随后正式立案稽查。涂强在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9月19日担任景顺长城鼎益基金经理期间,该基金 增长30.01%。[详细]
  证监会处罚涂强被罚款200万 终身禁入

刘海

长城基金经理刘海涉老鼠仓
  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深圳证监局立即启动稽查提前介入程序,随后正式立案稽查。刘海2008年8月27日到2009年9月22日担任长城稳健增利基金的基金经理,其间该基金 增长14.22%。[详细]
  证监会处罚刘海被罚款50万 三年禁入

原融通基金经理 张野

融通基金涉嫌老鼠仓已立案
  传得沸沸扬扬的融通基金疑似老鼠仓事件,获得证监会的首次表态:证监会已就此立案并掌握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案件将进入后期审理程序。[详细]
  证监会处罚基金经理张野被辞退

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 唐建

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老鼠仓”查实
  唐建自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起便以其父亲和第三人账户,先于基金建仓前便买入新疆众和的股票,其父的账户买入近6万股,获利近29万元,另一账户买入20多万股获利120多万,总共获利逾150万元。[详细]
  证监会处罚唐建遭终身市场禁入处罚

原南方基金经理 王黎敏

原南方基金经理王黎敏再曝老鼠仓
  原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及南方成份精选基金经理王黎敏受罚的原因则是:其使用父亲的帐户在基金建仓半年后买入了太钢不锈这只股票,获利在百万元左右。[详细]
  证监会处罚王黎敏遭终身市场禁入处罚
观点碰撞
新《基金法》管控不了“老鼠仓”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简称“新《基金法》”)征求意见稿终于浮出水面,随意请几个基金业人士说说他们最关心的话题,答曰:普通员工关心买卖股票;高管关心股权激励。
  对于基金员工可买卖股票的法律放闸,基民和基金从业人员的立足点不同:基民们认为,向基金从业人员放开股票账户,或可以让基金经理账户从地下转向地上,降低“老鼠仓”的活动纪律;基金业人士却在公开希望还行业“清白”的同时,私底下对放开股票账户并不以为然。
  对于擅长成本收益比较的基金经理来说,新《基金法》给 “老鼠仓”的违规成本有所增加,但对于期望修改《基金法》管控老鼠仓的基民来说,这些成本可能并不足以管控“老鼠仓”。 [详细]
杜绝基金“老鼠仓”先要重罚
  基金“老鼠仓”是顽疾,有人担心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使基金业“老鼠”遍地。
  目前我们对于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制约几乎是国际上最严格的,却没能制止“老鼠仓”。原因在于,规则表面严格实际如同渔网处处见风,只要让七大姑八大姨建仓,就能轻而易举地暗度陈仓。
  新版草案将不可能扼制的潜规则端到了台面,对基民而言反而是一大利好,起码以后基金内部人士的建仓持仓情况必须公开了。这当然是天真之论,建“老鼠仓”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没有哪个基金内部人士会公开“老鼠仓”。
  要杜绝内幕交易,首先要重罚。从惩罚的角度来说,证监会必须善用其权。同时,建立市场秩序和正确的激励机制与监管不可偏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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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老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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