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于2008年3月20日发布,目前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一,《指导意见》未明确不同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控制目标和要求,量化标准的缺乏导致法规的操作性受到影响;其二,《指导意见》中的内外部约束机制,随着基金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数量日益增多、投资策略逐渐多样化而渐显不足;其三,《指导意见》未明确基金公司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的具体内容。

[导语] 证监会5月27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评论]

  打击老鼠仓,堵绝利益输送又有了更完整的制度依据。从投资决策、交易分配、监控监察和信息披露四个环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平交易制度,从而彻底切断基金利益输送链条。[详细]

政策推进

·证监会修订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将上报国务院
·基金公平交易监管指标将量化

政策解读

·闻群:有疏有堵 强化基金公平交易的信披制度
·晨星:执行量化监管 规范信息披露
·李骏:明确量化监控标准 全面完善基金公平交易制度
·皮海洲:基金公平交易新规难断利益输送暗道
·基金人士热议公平交易新规

调查问卷

1.你认为新规是否能切断基金利益输送暗道
不能
不知道
2.你认为新规中关于同一基金公司买卖相同证券同向交易价差趋于零规定是否合适
合适
不合适
不知道
3.你认为新规中关于同日证券反向交易单边交易量超当日成交量百分之五需披露规定是否合适
合适
不合适
不知道
  

基金公平交易制度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

一、明确不同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控制标准和目标

    此次修改主要是确定在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登记体制下,公平交易的无价差原则。即如修订稿第二十条要求:“在某一时期内,同一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买卖相同证券(同向交易)的整体价差应趋于零”。

 

二、规范不同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修订稿要求:“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利用公开信息披露来约束基金公司行为。

三、进一步强调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修订后的《指导意见》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又提出一些具体要求:首先,规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第十条),旨在加强对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骑墙者”的管理。

 

四、进一步明确公平交易披露要求

    修订稿对现有投资组合定期报告披露要求做了调整,一是要求在组合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大额同日反向交易的次数及原因;二是要求在组合年报中,披露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以及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三是删除原操作性不强、分析意义不大的披露要求“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五、明确证监会对公平交易监管的职责和方式

    修订稿发布后,证监会将继续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等方式,对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于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第二十八条)。

 

六、其他修订内容

    明确本指导意见所称公平交易制度的规范范围至少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投资管理活动;删除了原稿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如果在上述分析期内,公司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公司应就此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分析”。

机构与专家解读基金公平交易制度修订稿

李骏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

李骏明确量化监控标准 全面完善基金公平交易制度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一直强调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主导思路。2009年10月尚福林主席在基金业第32次联席会议上明确指出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修订将成为落实三条底线的又一标志性里程碑。[详细]

 

闻群 天相投顾首席基金分析师

闻群有疏有堵 强化基金公平交易的信披制度
    《指导意见(修订稿)》重点在明确同向交易价差控制标准和目标、制定同日反向交易规范、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机制等五个方面对2008年3月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原《指导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详细]

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基金人士热议公平交易新规
    基金公司纷纷表示,《修订稿》进一步明确、量化了监控标准,在执行方面更具可操作性。而且引入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基金评价等第三方机构作为新的监督力量,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管合力。《修订稿》颁布实施后,能够更好地引领行业在公平和诚信的环境中发展,使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进一步巩固投资者对行业的信任与信心,为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详细]

 

晨星(中国)研究中心

晨星基金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执行量化监管 规范信息披露
    随着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业务范围的扩大、投资组合数目日益增多,产品设计风格多样化等行业发展新情况出现,公平交易制度在目前的实施过程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同基金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控制目标和要求,量化标准的缺失导致公平交易控制措施的可操作性受到影响。基金经理工作报告中关于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过于简单笼统、不便于投资者理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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