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6月21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公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并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规全文] [评论]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7日下午表示,证监会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保险机构参与销售业务的监管要求,以及监管职责分工。下一步,将从业务规则的制定,转向保险机构基金销售活动的日常监管。[详细]

  10月1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发布《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及信息备案相关表格》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核准流程图》两个附件。[详细] [全文]

  据悉,东亚银行(中国)昨日已向证监会提交了开展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透露,此前,这家银行已完成相关基金测试报告,且将资料递交至证监会。 [详细]

聚焦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和讯调查

基金销售门槛降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有望孕育而生,那您会选择这样的机构吗
若是在费率上有大比例优惠,相关服务极佳,会考虑选择
若是出现这样的机构暂时不会考虑,会等发展成熟后再选择
注册资金500万即可销售基金,门槛太低,定会使销售机构良莠不齐,选择这样的机构不放心,不作考虑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三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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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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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办法修订背景及具体内容
    修订背景:六大问题亟需解决
    现有《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现状,亟需予以调整。突出表现在:
    (一)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部分权责不清,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造成对基金投资人服务缺位,投资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保障
    (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安全管理规范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门槛过高,参与机构和人员较少,不利于基金销售市场专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业务分工越来越细,存在基金销售机构将销售业务部分环节外包的趋势,市场出现了一些为基金销售业务提供专门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的业务规范需要予以明确;
    (五)随着基金行业的发展,销售业务不断创新,需要予以规范;
    (六)近年来,我会相继颁布了关于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内部控制、销售适用性、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费用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些内容需在部门规章中予以进一步明确。[详细]
    修订内容:八大事项本次调整
     
    (一)
    (五)
    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相关责任义务

      明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法律性质,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相关责任义务。
       《基金法》明确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但未对基金销售环节中各账户停留资金的性质予以明确。《基金法》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销售机构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但在实践中存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部分权责不清晰,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问题。

    增加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内容   增加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内容
      尽管我国基金销售费率平均水平与成熟市场相比基本一致,但我国同类基金中各基金销售费率缺乏差异性,导致销售机构收入与 服务质量相关度低,专业化营销服务缺乏盈利模式,投资者无法获得专业理财服务。
    (二)
    (六)
    调整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   调整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降低“非专业”条件,提高“专业”条件
      调整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1、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形式;2、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3、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调整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   完善基金宣传推介
      2008年1月,证监会取消了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行政许可项目,改为事后备案方式监管。《办法(修订稿)》根据监管改革的 情况和近年来基金宣传推介业务中出现的问题,修改了相关条款。
    (三)
    (七)
    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的日常管理   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的日常管理
      截至2010年12月底,共有136家机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金销售网点逾12万。随着行业的发展,基金销售监管已由准入监 管为主逐步转向日常监管为主。为此,我们增加了机构日常管理的相关内容。
    明确基金销售业务规范   明确基金销售业务规范
      在基金销售业务规范的部分,进一步明确了从业人员管理、销售适用性原则、合格基金持有人、注册登记机构业务规范、盘后交 易控制、网上销售规范等。
    (四)
    (八)
    规范基金销售支付结算   规范基金销售支付结算
      近年来,基金销售业务特别是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发展受制于支付结算业务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办法(修订稿)》中对基金销售 资金安全、资金流转、支付业务、账户管理等问题做出了规范。
    落实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落实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1、销售机构合并分立的资格管理问题。此前对于合并分立后的资格管理问题《办法》未予明确。《修订稿》对此问题进行了规 定。2、机构日常管理。3、法律责任。根据修改内容,对销售违规处罚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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