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7月9日电 台湾行政当局“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陈树8日接受岛内媒体访问时称,取消外资的“不含陆资声明书”后,如果大陆资金通过私募基金间接投资台股,“金管会”乐观其成,并且“一视同仁”地管理外资与陆资。
日前,台行政当局通过了外资机构(含基金与非基金)申请投资台股,可不再出具“不含陆资声明书”。但对陆资能否以私募基金方式迂回投资台股,相关部门的说法模糊。8日,陈树就此明确地对岛内媒体作了说明。
他还表示,依岛内的现行规定,陆资持有台湾单一上市公司股权逾10%时,必须做大股东申报;50天内意图买进单一公司股权逾20%时,也要做公开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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