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投诉国泰基金 指分红比例未达契约要求

2008年07月04日07:41  来源:  

  饮水还要思源,作为专业的投资公司,基金公司更需要对广大的基金持有人以真诚的回报。

  近日,一位胡姓投资者向《证券日报》记者发来一封电子邮件,反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基金)旗下的基金金盛(行情,净值,基金吧)2007年度收益分配不符合基金合同的收益分配原则。

  投资者投诉:

 分红比例未达契约要求

  在信中,该投资者表示,基金金盛2007年全年实现可分配收益2.7289元/份,按不低于会计年度净收益的90%的分配比例,应分红2.4560/份。该基金2007年11月和2008年4月两次累计分红2.027元/份,只占去年实现的可分配收益的74.28%。

  此外,该投资者告诉记者,就他所知,众多基金金盛持有人对于基金公司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怒,正在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支持。而国泰基金对于部分持有人的质疑邮件并未给以答复。

  为此,本报记者查阅了基金金盛相关资料,发现其2007年的年度收益分配确实有上述投资者反映的问题。

  作为国泰基金旗下三只封闭式基金之一,基金金盛2007年本期利润11.26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8亿元,本期利润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为13.64亿元。2006年期末可供分配收益为1.82亿。2007年度中期分红每10份分12元,期末分红每10份分8.27元,基金规模是5亿份,合计(1.2+0.827)×5亿=10.135亿元,占本期利润11.26的90%,占本期利润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74.3%。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基金金盛原“本期净收益”名称调整为“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新增的“本期利润”相当于当期净收益加上当期因对金融资产进行估值产生的未实现利得变动额。

  同时,年报中显示,基金金盛2006年的利润总额(本期利润)是6.2亿,这与2006年年报显示的基金经营业绩6.2亿一致。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3.78亿,该值在2006年年报中体现为未实现利得。本期利润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是2.42亿,这与2006年年报显示的本期净收益2.42亿也是一致的。

  既然原本期净收益相当于当期利润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基金金盛2007年度已分配的10.135亿元占本期净收益的比例却只有74.3%,并未达到基金合同中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会计年度净收益的90%”这一规定。

  事实上,如果基金金盛按本期净收益的90%来分配收益的话,基金持有人应该享有12.276亿的现金分红,每份基金应该有2.4552元的分红。现在,持有人却仅得到10.135亿元的现金分红,即每份2.027元的分红,每份基金少分得0.4282元。

【作者:罗三秀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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