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净值信息偏差 鹏华基金被指误导投资者

2008年05月09日07:49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罗三秀


  基金公司有义务

  赔偿投资者损失?

  客服人员也表示,按理说,5月5日的时点单位净值也应该是剔除了红利后的净值。而上述投资者从基金公司得到的答案是基金公司14时之前的基金净值确实没有扣除红利部分,后来为避免误导,才剔除红利导致净值突然明显下降。

  这样看来,鹏华基金公司知道9:30-14:10之间的时点净值是未剔除红利的,虽然14时的时点净值已经剔除了红利,但是此时的更正却也让人感觉姗姗来迟,何况其也未向投资者发出相关提示性的公告(诸如未将红利剔除在外的临时公告),而广大投资者要有所警觉还真得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警觉性。

  不过,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者的解释是,根据鹏华动力基金上市公告书的规定,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揭示只是提供参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并不对其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交易作出任何保证或担保。

  对此,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因为鹏华动力基金公司的净值计算出现错误而误导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该基金公司应该给予投资者一定的损失补偿。不管鹏华动力基金公布的净值是否因为计算方法有误还是技术系统出错,基金公司都有义务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另外,如按鹏华动力上市公告书中所说,其提供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只是参考,基金公司不对其准确性负责,那我们就要对其的公告书进行质疑。事实上,这个规定和投资者反映的情况没有关系。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规定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等,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也表示,基金公司对某一基金的净值的表示应该用统一口径,同一原则,如果在不同时刻采用不同的口径来计算,投资者自然会搞错,产生误解。显然基金公司用不同的计算口径表述基金净值,是基金公司的错误,它应该承担责任。该基金公司应该赔偿上述投资者此次交易的全部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另外,该律师也认为,鹏华动力基金因为上下午采用的净值计算方法不一致使得公布的时点净值有错误误导了投资者,属于误导性行为。如果基金公司采用了统一口径表述净值,而因为该基金投资的股票等价格下跌带来的净值下降,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辛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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