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完善自身信息披露制度
2008年04月30日07:3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陆媛
作者:陆媛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证监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这标志着,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迈出了完善政府机关自身信息披露制度的一步。
《办法》将于明天起实施,意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了证监会主动公开监管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市场发展规划、发展报告,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的统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及核准结果,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名录,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及自律性机构规则等非行政性许可项目的批准和备案结果、对违法违规者的市场禁入及行政处罚决定等。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禁止证券期货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公开监管信息过程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监管信息。此外,《办法》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相关监管信息做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辛海棠)
热点
推荐
商讯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证监会吧
- 04/30 07:24证监会明确监管信息公开范围
- 04/29 21:19证监会将公开披露监管信息
- 04/29 20:36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
- 04/28 08:02证监会:新规将避免价格形成扭曲
- 04/28 07:49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新股发行方式事项
- 04/28 07:07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打新中签率或将提高
- 04/25 14:49证监会加快新基金审批速度
- 04/25 09:28证监会再出一招 适时推出融资融券业务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门推荐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