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户理财亏6成将遭清盘
2008年04月05日12:59
来源: 华夏时报
根据3月25日证监会签发的专户理财细则,即《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首批管理合同应当在近日生效。
细则规定,在合同存续期内,当委托财产高于5000万元时,资产委托人可以提取部分委托财产,但提取后的委托财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当委托财产少于2000万元时,资产委托人不得提前提取,但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这就意味着,一旦委托资产亏损六成,规模缩减到2000万元,有可能面临清盘的危险。
(责任编辑: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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