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QDII互动进入“快车道”

2006年12月14日09:38 来源: 证券日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目前已经结束。过去5年来,中国合格境内(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额度已约250亿美元,中外资金交流具备了较高的“初速度”。  

  中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试点已取得新进展。综合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自2003年5月瑞士银行成为中国首家获批的QFII以来,截至今年12月初,境内QFII数量已达52家,累计获批投资额度86.45亿美元。  

  QFII制度,可以简单地解释为一国资本市场有限制的对外开放,其第一要义便是“开放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2月颁布并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机构或政府投资机构等都可申请成为QFII,可到中国股市进行投资。  

  QFII制度的启动,被海内外舆论认为是继1996年底人民币实现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以来,中国金融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个里程碑。几年来,QFII在中国股市整体收获颇丰,一批QFII投资业绩在今年基金类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QFII凭借的国际眼光和宏观定位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理念,得到了市场验证和认可。  

  随着中国股市不断开放和成熟,现在越来越多海外投资者都希望能够投资中国A股市场。“中国还将积极稳妥扩大QFII的规模,引入不同类型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刘新华如此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鼓励和吸收借鉴QFII的价值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探索建立QFII投资规模与资本市场发展的联动机制。”  

  在吸引国外资金进入中国股市的同时,中国还鼓励国内资金走出去,方便境内居民和机构到国际证券市场上“淘金”。2006年4月,我国开始推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

  更加引人关注的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华安基金公司获得5亿美元投资额度成立了中国境内首只外币基金。这只基金以美元认购,赎回后的也将是美元。  

  为拓宽对外金融投资渠道,央行目前已出台一系列改进外汇管理的政策措施。“中国将进一步规范境外投资操作流程,积极推动QDII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央行在日前发布的政策报告中称。  

  到今年12月初,中国已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10多家银行境外代客理财购汇额度超过120亿美元。到9月末,11家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额度35亿美元(其中购汇4.7亿美元)。   

  QFII制度的实施,直接增加股市资金,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加快了中国股市的国际化进程。启动QDII制度,则有利于中国过剩的国内资金外流,满足百姓理财,且促进货币政策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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